记者9日从泰州市教育局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日前出台。今后我市将进一步提升教师学历层次,六成小学教师须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据了解,优质师资是目前老百姓对优质教育的根本需求,也是教育强市、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根本保证。目前,我市教师资源配置在地域之间、城乡之间存在着一定地差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幼儿教育师资亟待加强。新出台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市教师学历层次将进一步提升。其中,幼儿园、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要分别达90%、95%以上,其中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要求达到60%。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95%以上。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比例达12%以上。
按照相关标准,公办幼儿园要配齐配足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和其他规定必须配备的人员。从今年起,我市将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定数量的公办幼儿园教师,充实提高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民办幼儿园按照实际需要和岗位需求,自主聘用各类人员。
此外,按照要求,今年起泰州市将大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校长合理流动,逐步形成城乡教师、校长定期流动的长效机制。其中,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一般不超过10年,教师按照每年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10%、骨干教师按照每年不低于骨干教师总数10%的比例进行交流。在同一学校工作满10年的50周岁以下义务教育阶段中青年教师原则上都要进行交流。城区学校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教师评选市级骨干教师、评审高级教师职称,都必须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工作经历。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