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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出台《教师文明礼仪规范(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 新华网江苏频道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升职业素养,展示师表形象,引领社会文明礼仪风尚,日前,兴化市教育局出台《兴化市教师文明礼仪规范(试行)》。

《礼仪规范》强调教师是人类知识、文明的传承者,教师应当言谈高雅,举止得体,行为规范,讲求礼仪。《礼仪规范》从形象礼仪、教学礼仪、交往礼仪、教研礼仪、集会礼仪、网络礼仪等六个方面对全市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礼仪规范》要求全市教师应当做到以身立教,自觉提高职业素养,在形象上做到整洁得体、端庄高雅,在教学中做到平等尊重、敬业礼生,在交往时做到诚恳谦和、团结合作,在教研时做到真诚交流、共同提高,在集会时做到遵规守纪、庄重谦敬,在上网时做到自律自重、守法文明。

兴化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将建立学习实践《兴化市教师文明礼仪规范(试行)》领导小组,将教师学习贯彻执行《礼仪规范》情况与学校综合考核挂钩,与教师绩效考核挂钩,与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竞聘挂钩,切实提高全市教师师德素养,努力造就一支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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