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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严禁幼儿园收取赞助费

作者:王 璟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教育报》

记者6月1日从南京市教育局获悉,在近日初步调研情况基础上,该局1日下午召开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会议明确:今年秋季幼儿园收费须严格执行物价部门严禁涨价规定,同时不得违规收取与入园直接挂钩的赞助费。

会议要求,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各区县教育局和托幼办近期要对辖区内幼儿园规范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普查,进一步加强收费监管。今年秋季幼儿园收费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立项、自定标准,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直接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其他费用。凡实名举报幼儿园违规收取赞助费的,教育部门将坚决从实查处。市教育局副局长洪伟告诉记者,市教育局也正在和物价、审计等部门积极协同,加强对全市幼儿园建设与运行、特别是规范收费情况进行调研检查。

南京市教育局再次强调,全市秋季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否则将取消其兑现幼儿助学券资质。当前,全市具备兑现幼儿助学券资质的各级各类幼儿园正在办理申领登记初核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也得到了各级公安、人社和计生等部门的积极支持。截至目前,仍有一些家长暂未办理手续或提交有效材料,为此,市教育局再次提醒家长,特别是在宁务工人员,尽快备齐材料,在本月底之前须按规定到具备兑现资质幼儿园办理有关手续。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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