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县 > 正文

兴化实施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行政效能监察

作者:王殿昌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为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精神,兴化市教育局充分发挥监察部门工作职能,认真组织实施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行政效能监察。

5月份,兴化市教育局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实际,首批选择城区两所窗口学校,对学校贯彻落实省《通知》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行政效能监察。

6月初,市教育局效能监察工作小组深入到两所学校,分别召开中层干部以上人员会议,下达行政效能监察通知书。动员两所学校:一是站在办“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的高度,进一步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学校领导班子和全体教教师的思想认识,提高解决师德突出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对照《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试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泰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依法从教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查找本单位师德师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查纠问题,扎实工作。三是加强效能建设,努力推进学校依法治教,加强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四是从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关心教师成长的角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教育工作,树立师德师风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引导,杜绝师德失范行为的发生。五是定期不定期开展“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社会评教育”的活动,既要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的监督体系,又要展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的积极成果。六是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本市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和师德考核相关细则,敢于动真碰硬,对发生的违反师德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首批实施效能监察的板桥初级中学、楚水初级中学主要负责人表态:一是借市教育局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行政效能监察的“东风”,进一步提高学校和教师对狠抓教育行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认识,特别是在窗口学校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对全市的示范引领作用的认识。二是进一步提高学校在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落实校长、分管校长、职能部门、群团组织以及全体教职员工的责任。三是按照市教育局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规定动作,建立组织、制订方案、落实责任、分步实施,并积极创新思路,扎实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完成各项任务,达到行政效能监察各项目标。同时,两校主要负责人对当前落实通知书要求作了初步布置。

兴化市教育局将在两所学校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逐步推进,务使教育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兴化市教育局监察室)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