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教育近日出台《扬中市城乡学校结对合作交流考核办法(试行)》助力农村发展,队伍建设再出实招。《办法》要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每所学校分别和3~5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双方按既定比例全职交流,工作期限必须在一学年以上。《办法》明确城区各校派出的交流团队应指定团队负责人,由至少1名以上拔尖人才和优秀中青年教师组成2~5人的交流团队;农村学校同时派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到结对合作交流学校顶岗交流学习。顶岗交流每年量化考核,分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考核情况纳入评先评优、职称晋级和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等方面的奖惩序列。
《扬中市中小学分管校长分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近日出台。考核内容分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综合素质测试等几个方面,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依据考核结果,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分管校长分别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分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并对其岗位予以调整,对考核不合格的分管校长予以问责并免除其相关职务。分管校长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学年度考核和年终奖励性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