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扬中市教育局近日出台《扬中市城乡学校结对合作交流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每所学校分别和3-5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结对,根据双方学校师资状况,组成结对合作交流团队,开展全职交流活动。
扬中市规定,全职交流选派教师的工作期限每次必须在一学年以上,城区学校选派10%左右的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事业心强、思想觉悟高的专任教师到农村学校承担相关教育教学任务,并指导同学科教师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农村学校按专任教师3-5%的比例有计划地选送部分积极上进、虚心好学、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到城区结对学校顶岗挂职锻炼。城区学校教师在交流期间人事关系不动,工作时间抵顶农村工作经历。该市还明确,城区各校派出的交流团队应指定团队负责人,由至少1名以上拔尖人才和优秀中青年教师组成2-5人的交流团队。据悉,扬中市教育局每年将对交流团队教育教学实绩及交流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分别设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