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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流浪童有“家”可归了

作者:朱萍 张艺雯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日前,全国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在连云港分会场上,笔者获悉,今年底,连云港市各县将建成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并投入使用,对已经建成的中心,我市对救助保护机构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副市长邱志高出席会议。

2008年6月1日,连云港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成立,聘有6名兼职教师,建立了专业性的志愿者队伍,去年被江苏省民政厅命名为“江苏省规范化救助管理站”。今后,该市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上将分类施策。对于利用、胁迫、拐卖甚至残害儿童从事流浪乞讨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民政部门将配合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于因为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的,民政部门将加大救助力度。对一些具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儿童,将做好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和文化教育方面的工作。通过共同努力,让这些孩子有家可回、有学可上、有事可做、有医可就。

编辑:陈路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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