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毕业于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常州市一中、常州市北郊中学的10名优秀学生,日前在家长的陪同下,与常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及高中校一一签订了“常州市2011年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培养与择优就业协议书”。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这是常州市今年推出的提升师资队伍“入口”质量的一项新举措。
此项试点工作由常州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共同研究推出,报考对象是:常州籍普通高中应届优秀毕业生,2011年暂定在上述3所高中进行试点。主要报考条件有:高中阶段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自愿报考“211”工程高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或重点综合性大学的师范专业并在本一批次录取;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报考学生可享受两项优惠:
一是奖金助学。本科学习期间,享受每人每学年10000元奖学金。奖学金分两部分发放,第一部分(每生每学年5000元)于暑期考核合格后发放,第二部分(每生每学年5000元,四年共计2万元)于毕业并取得相关证书、被录用后一并发放。在校期间如出现学期综合考核不合格,或违纪受到处分,或不能按时毕业的,奖学金资格及择优就业资格自动取消,并退还已享受的奖励费用。
二是定向就业。学生按时毕业后,采用多种公开招聘形式,由常州市人社局、教育局在常州市教育局局属中学择优安排就业,原毕业高中可优先选择录用。被录取者承诺本科毕业后在本市从事教育工作应不少于6年,未按协议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奖励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编辑:沈大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