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盐城市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明确,今年秋学期起,市区重新评定的公办等级幼儿园日托班收费标准为:省优质园每生每月320元,市优质园每生每月240元,合格园每生每月200元。各县(市、区)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各县(市、区)在不超过市区标准范围内确定。未经重新等级评定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经教育、民政部门认定的民办幼儿园,其收费要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和质价相符的原则,适当考虑合理回报,保持收费水平相对稳定等因素制定。具体标准可参照对应的公办等级园标准收取,或由民办园依据办学成本自行确定,但均应通过规定程序报价格等部门备案后执行。
各级各类幼儿园都要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长期设立收费公示栏,标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要将保育教育费标准与伙食费标准分开公示或分不同栏目公示。凡具备条件的幼儿园,还要实行网络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