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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对校长园长上课听课进行量化规定

作者:周竹生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教育报》

为了加强校长园长队伍建设,使校长园长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意识,深入教学一线上课、听课、参加教研活动,从而全面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新学年伊始,丹阳市教育局对校长园长上课听课做出量化规定。

丹阳市规定,班级规模在24个以下学校的校长必须走进课堂承担教学任务,上课节次不得少于该学科满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副校长必须上课,上课节次不少于该学科满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校长园长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30节,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副园长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40节。校长园长听课必须做好听课记录,并及时与上课教师交流反馈,切实提高课堂观察、研究和指导能力。与此同时,该市还规定,校长园长必须组织并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主持并参与课题研究。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丹阳市教育局还公布了考核督查办法。每学期开学工作调研时,各学校和幼儿园必须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校长园长任课情况,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不定期采取查、访、听等形式,统计核实后予以通报,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评优评先挂钩。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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