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创优、乡镇达标”这项工作由省语委和省文明办提出,是“十二五”期间语言文字工作的新标杆。“城市创优”的目标是“普通话初步普及、社会用字更加规范”;“乡镇达标”的目标是“普通话初步普及、社会用字基本规范”。
苏州市计划到2014年,在全省率先把所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共文化体育场馆、电台、电视台、公园、国际级和省级旅游区(点)、医疗机构、车站都建成“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单位”。到2015年,率先将所有乡镇都建成“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乡镇”。今年先期完成吴江同里镇“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乡镇”和平江路“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区”试点工作。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