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扬州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紧紧围绕省“平安校园”、省“消防示范校”创建,有效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意见》要求,始终把校园安全作为学校工作的第一要务,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致力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安全责任制,在强化校长、园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同时,推进“一岗双责”负责制的落实,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使学校安全的每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不留死角;推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要求学校定期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月报制度,学校每天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局每月对校园安全排查、整改工作进行一次汇总;完善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上报;完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二是抓实重点工作。 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学校“三防措施”;加大门卫管理力度,强化保安在岗培训和管理考核,加强教师护校队建设,切实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加大安全教育演练力度,加强对教师的安全培训,提高教师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升学生自护自救能力,加强安全逃生演练,每学年不少于2次;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主动与公安、城管、工商、卫生、交通等部门联系,定期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排查;加强师生心理安全教育,完善学校心理咨询室,及时对教师、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三是加强基础管理。 强化校舍及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按照计划,积极推动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定期排查户外运动器械等附属设施,排除安全隐患;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的值班和疏导,确保学生平安进入学校,加大对校车的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三无”车辆接送学生;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加强用电管理,积极开展消防逃生演练;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加大食堂管理,严把食品采购、生产等关键环节,确保食品安全,重视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宣传,严防传染病在校园内聚集性爆发。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