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联合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学期开学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以听取汇报、查阅收费票据、召开治联办座谈会、访谈学生家长等形式,对各县(市、区)执行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政策、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收费行为、信访投诉办理、民办学校公用经费收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秋季开学以来,徐州市教育局为加强中小学校新学期教育收费工作的管理,巩固“省级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创建成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取消相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要求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制度创新、源头反腐结合起来,争取在规范教育收费方面“走前列”。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认真抓好教育收费各项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义务阶段学校禁止收取代办费,严禁教师强制学生订购或向学生搭售、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公办普通高中严格落实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除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得自行设立收费项目。幼儿园收费要坚持实行公示制度,公办幼儿园所收取的幼教保育教育费一律上缴财政专户,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
《通知》强调,要加大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案件,投诉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当事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将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