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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女大学生参军有优惠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今年盐城市女兵征集工作即将全面展开。22日上午,盐城市妇联等单位召开“争当花木兰,忠心献国防”宣传发动会,约请在盐9所大中专院校领导共同为应征女青年解读征兵政策。

今年女兵征集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2011年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2011年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征集。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年满17至19岁之间(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大学在校生年龄可放宽至20岁(1991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大学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2岁(1989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间出生)。

据介绍,应届大学毕业生女兵入伍要经过网上报名、系统审核、打印审核表、初审初检、体检政审、批准入伍、补偿代偿等流程。

专家提醒说,网上报名后,需在常住户籍所在地参加实地应征,常住户籍所在地填写错误,将失去实地应征的机会。高校应届毕业生常住户籍所在地填写生源地所在的县(市、区),高校在校生(含毕业班)填写就读学校所在的县(市、区)。

为鼓励女大学生应征入伍,除普通大学生应征优惠政策外,还有几项针对性的优惠。据介绍,应届毕业大学生女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直接入读成人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按30%比例录取;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外,在应征入伍、就业安置等方面,女大学生也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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