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共兴化市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创先争优群众评议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兴化教育局决定11月至12月在教育系统开展创先争优群众评议活动。
评议活动围绕“推动教育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和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评议的主要内容。
评议活动采取召开群众评议会议的方式进行。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基层党组织的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由上级党组织组织实施;对党员的群众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在党员逐一汇报参加活动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进行满意度测评。
(兴化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