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工作的实践性与实效性,提升城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整体水平,促进中小学生阳光、健康、和谐、全面发展,本月起,扬州市教育局将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开展首批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学校评选工作。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学校自荐、县(市、区)教育局推荐、专家组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校在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地评估择优向扬州市教育局推荐,扬州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组通过查阅资料、师生访谈、教学观摩、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现场考察。
扬州市教育局还专门制定了《扬州市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学校评估标准》,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保障及实施措施、“阳光心苑”心理访谈室常态工作、学科渗透教育工作、心理辅导个案跟踪等18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标准》中明确指出,近两年内,如因心理问题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学校将一票否决。
据悉,扬州市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学校每年组织一次评选,每三年组织一次复评,凡三年中学校师生心理健康问题突出或因心理疾患发生重大事故者将被取消荣誉称号。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