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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多项措施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无锡市为进一步做好校车交通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近日,市教育局、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制订《无锡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和下发《关于加强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加强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公安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条件及驾驶员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车辆和驾驶人一律停止使用。对排查中发现有中小学生、幼儿家长自发包租、拼租不符合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时,要及时进行教育和劝阻,对拒不纠正的公安部门要迅速予以查处。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从校车源头抓起,严把车辆准入关,严禁使用报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等不符合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要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驾驶人饮酒和醉酒驾车、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校车单位要建立健全接送学生上下学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校车管理,做到车辆有序停放、车况每月检查、出入行驶有完整记录、配备随车老师跟班作业、对驾驶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开学前对校车进行性能检测等,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坚决停止使用。学校要建立健全集体出行报告制度,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所租车辆应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要安排专人跟车作业,确保车辆手续齐全、车况良好,严禁带病上路和超载。

通知要求,要加强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设施建设。在财政经费保障为主体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校车经营,促进校车投入与经营的多元化格局,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运营、财政补贴、减免税费、行政监管的校车管理和运营机制。农村学校针对学生上学远的问题,要因地制宜、想方设法,积极寻求解决的方法和途径,确保农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

通知还要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各地教育、公安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及驾驶人员认真学习《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试行)》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特别是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关于印发〈无锡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切实强化维护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意识。要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通过专题教育、墙报等形式,通过召开家长会,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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