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效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日前丹阳市教育局制定并下发了该市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该方案规定:2012年,体育中考总分(现场测试)35分,现场测试考生每人须测试三项,考生在以下三大类项目中各选取1项进行测试:第一类,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掷实心球、立定跳远、一分半钟跳绳,分值12分;第二类,篮球行进间三步上篮、排球传垫球,分值10分;第三类,400米,分值13分。
2013年起该市体育中考设立体育平时成绩,由初二“2+1”工程项目里的一项体育技能4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2分组成。2014年起,体育中考总分35分,由体育平时成绩和现场测试两部分组成。体育平时成绩6分,初一、初二“2+1”工程项目里的两项体育技能,初一一项2分、初二一项2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2分;现场测试29分。
(丹阳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