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县 > 正文

海门:用责任心纯洁党员干部作风

作者:姜浩 页多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师以德为本,育师先育德。新学期伊始,海门市的中小学教师除了正常的制定计划、集体备课研修活动,还有2项专题作业:一是收看中央电视台拍摄的专题片“感动中国2011年度人物”评选晚会,诵读精神的史诗;二是根据诚信教育工作室拟定的《责任教育主题活动方案》,开展“责任伴我行”系列活动,让师生践行“知礼明责,勇于担当”的誓言。

季羡林先生曾意味深长地指出:“如果人生真有意义与价值的话,其意义与价值就在于对人类发展的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责任感。”对每位教师而言,责任既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也是他人寄予的希望,更是社会托付的使命。海门市教育局通过主题教育月活动就是要让全体师生深刻领悟“责任”的含义:责任就是担当,就是付出;责任是分内应做的事情,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通过开展“责任伴我行”系列活动,要求全体师生以身作则,树立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对集体负责,对祖国、社会和对生态环境负责的良好心态,养成良好的责任习惯,并由此将良好的“人性”升华为党员干部纯洁的党性。

春天是播种的季节,只有春天播下“责任”的种子,秋天才会换来丰硕的成果。

(海门市教育局)

编辑:陈路

责任编辑:陶雯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