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特色学校建设,促进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发展,丹阳市全面建立了特色学校建设成果评估认定工作标准体系。
丹阳市规定,特色学校建设项目立项分“学校自主建设的特色项目” 和“市级重点建设的特色项目”两类。学校特色建设工作,按照“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品牌学校”的建设路径,循序推进。全市特色建设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特色项目;第二层次为学校特色;第三层次为特色学校。特色学校建设成果评估认定看办学理念是否科学先进,项目规划是否合理有序。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评定依据为建设管理、课程设置、队伍建设、特色科研、活动开展、建设成效五个方面的发展情况。
对于学校特色建设成果评分,丹阳市规定“特色项目”获70分以上、“学校特色”获80分以上和“特色学校”获90分以上的学校可分别命名为“丹阳市学校特色建设合格学校”、“丹阳市学校特色建设优秀学校”和“丹阳市学校特色建设示范学校”;对特色建设取得显着进展的学校和共同体给予表彰,并通过“以奖代补”给予经费资助。
(丹阳市教育局)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