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立全面、全体和全程的和基于标准的科学质量观,追求轻负、高效、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教育质量,丹阳市建立了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体系,该体系的核心内容为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的指标和标准体系。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监测与评估的指标
1.学生学业水平指数。该指数包含学生学业成绩的合格率、优秀率、学生学业成绩均分和等级提升率以及学生学业成绩的均衡度。
2.学生品德行为指数。该指数包括学生的理想信念、公民素质和健全人格等方面。
3.学生身心健康指数。该指数主要包括学生生理、心理和情感等指标。
4.学生学业负担指数。该指数包含学生的睡眠时间、作业时间、补课时间、在校学习时间等。
5.教师专业水平指数。该指数包括学科知识、教学能力、师德水准等方面。
6.学校管理水平指数。该指数包含学校管理的决策与计划、教育教学的组织与实施、教育质量的管理与评价。
学业水平的质量标准
按照先给标准后监测的思路和基于标准的生态质量观,确定相关学业水平的标准体系。要根据区域实际,细化课程标准和相关教学要求,制定各学段各学科学生学业水平基础性标准和提升性标准,作为质量监测与评估的主要依据。
综合素质及教育水平监测的内容
根据生态质量指数制定教师学生的问卷和访谈提纲,在监测与调研以及专项督导评估等工作中实施对学生学业负担、学生品德行为、身心健康、教师教学、学校管理等指数的内容采集和分析。
根据上述指标和标准体系,丹阳市将完善监测运作程序,实施相应的及时反馈。明确并事先公布每学年质量监测的年级与项目,确保监测项目的系列化、常态化。对生态质量的监测与评估的结果评价,将采用由起点看变化,抓重点看全面,找问题促发展的基本理念,做到客观公平可信。监测与评估的相关结果,将纳入到学校目标责任状考核体系,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作为衡量校长领导力水平和执行校长准入退出机制的重要依据,作为教师参加绩效考核、职称评聘、拔尖人才申报的重要依据。
编辑:沈大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