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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四项举措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作者:渠立国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4月16日上午,丰县教育局组织全体人员、各中心校校长等相关负责人开展学习、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活动,活动由丰县教育局主任科员、党委委员王刚主讲。他结合实例重点讲解了教育系统在校车的管理和运行中应当履行哪些义务、承担哪些责任。深入浅出的讲解、生动详实的事例使与会者准确、完整的了解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内容,明白了学校在校车管理和运行中的职责。

丰县教育系统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一是深入学习、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让广大师生和家长了解、知晓学校、家庭在校车管理和运行中的义务和责任;二是有校车运行的学校一定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教育局制订的校车运行相关操作规则和流程进行实施;三是对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做好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四是做好家校沟通,积极引导学生的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学生的监护人拒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丰县教育局)

编辑:陈路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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