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宿迁市积极开展政府资助工作。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均可受到国家助学金资助,优先资助孤残学生、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秋、春季两学期进行,资助面为在校生总数的15%,每人每学期750元,学校可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在500-1000元之间分2-3档确定具体资助标准。2012年春季学期宿迁市将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7892人,发放资助资金1341.9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宿迁市1184万元。日前,宿迁市各普通高中按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要求,对申请学生进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于近期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实施是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