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高考的临近,为确保镇江市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一个优良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市环保部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对所在区域考生学校及考点环境进行排查,以防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所有环境隐患必须在考试开考前排除、整改到位,必要时可采取措施责令污染源关闭或歇业。
5月27日至6月19日期间,一切影响考生生活与学习的环境噪声排放单位,必须对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凡在考点附近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6月7日至9日昼间、15日至18日昼间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市区内居民敏感集中区域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5月27日至6月8日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6月15日至18日夜间禁止施工作业,此时段的夜间作业申请一律不予行政许可。
市环保部门在考生考试期间,还将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防止露天娱乐、集会等活动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或取缔服务业中个体加工点环境噪声作业,避免干扰考生。此外,各地环保部门将对考点附近特别是排放大气污染物单位加强监管,确保废气处理装置高效运行,防范废气的事故性排放。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