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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临近,苏州教育局重申规范学校假期行为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苏州市教育局6月13日发布该市中小学校暑假放假通知。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放假时间为7月1日,8月31日报到,9月1日开学;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7月13日,8月31日报到,9月1日开学;中等职业学校可视情况在7月13日前放假,8月31日报到,9月1日开学。高中一年级新生如组织军训,须安排在8月15日以后,不得超过10天,不得在此期间上文化课。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均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2013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9日,开学时间为2月20日。

教育局重申规范中小学校假期行为,严禁任何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和补课。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任何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此外,应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做到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书面作业。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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