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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四项原则”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作者:兴化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为切实加大农村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力度,不断丰富农村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综合素质和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兴化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程。

据了解,该市坚持公益性、基础性,依托学校、共建共享,特色发展,社会效益最大化四项原则,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努力为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条件、营造环境,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在建设资金投入上,该市坚持以政府财政保障为主,以社会资金支持为辅。通过免费开展课外活动,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在公益性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农村少年儿童自觉自愿参与活动。其基本任务是通过生动活泼、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形式,对学生进行科学、艺术、体育等基础知识的教育、基本技能技巧的培养,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发展他们的特长素质,为他们未来的成长打下基础。

该市明确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主体为学校,依托乡村中小学校进行建设,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教室、场地、师资力量等教育资源,积极创造条件,投入必要的设施和设备,确保长效运行。政府发挥倡导、规划、支持、引导作用,组织宣传、教育、文化、体育等各有关部门,密切支持配合,充分利用团委、妇联、科协、文联等群团组织的资源,实现各方共建,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该市做到校校参与,从孩子们的需要出发,突出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让所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都可根据各自的兴趣爱好,自主选择活动项目,让孩子们通过活动陶冶情操、开拓视野、增长本领,力求“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

该市紧紧抓住农村孩子健康成长这个核心主题,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二十字方针,努力促进乡村文化事业的发展,丰富当地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从而赢得广大农村学生家长的理解、支持,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奠定最深厚的群众基础,获得最广泛的社会支持,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最大效益。

(兴化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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