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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316个公共服务岗位招聘 5类毕业生可报名

作者:张学智 李梦雅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7月30日,记者从常州市人社局获悉,继2011年成功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录198名就业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后,常州市日前再次启动实施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并下发了《关于开发2012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聘用对象

五种情形之一可报名

据了解,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常州市户籍2010年之后(含2010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特困职工家庭的;(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5)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

常州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重点开发基层民政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协助做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重残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孤残儿童救助等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等。社区需要招用新的工作人员时,要优先录用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工资待遇

按照社区工作者执行

据悉,2012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共316个。其中金坛市60个、溧阳市62个、武进区65个、新北区60个、天宁区30个、钟楼区30个、戚墅堰区9个。

被聘用到城市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服务期间,其工资待遇按照社区工作者待遇执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各辖市、区民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明确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

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的招录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汇总计划、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统一考试、录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报名方式

8月16日起在网上报名

据悉,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报名时间为8月16日上午9点起开始报名。联系方式为: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85682016,常州市民政局电话:85681857。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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