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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连云区扎实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安置工作

作者:王加燕 王宝珠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一是坚持招生工作“三项”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始终坚持“免试入学、就近入学、平等入学”三项原则。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者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编班的依据。小学一律不得以“幼小对接”为理由拒收施教区内学生,初中一律不得用小学毕业成绩择优录取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实行就近划片招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遵循适龄儿童少年的常住户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合法固定住所(指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产权证的住所)三者相一致的原则,视情合理划定或调整施教区,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二是形成招生工作共同体。 成立全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意见。各校依据招生工作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法。连云区教育局与学校加强工作联动及衔接,在与家长沟通协调中能做到“不怕说多话、说重话、说软话”,耐心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答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化解各类矛盾。改革初中招生程序,实行“小学初审,初中进校审、基教科三审”,最终确定学生户籍及住址信息,并根据学生相关信息安置入学,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今年共安排188名一年级流动人口子女就近入学。

三是为引进人才和来区投资建设者提供子女入学保障。 执行连云港市教育局《关于对引进人才和参加该市经济建设的外地驻连机构及生产经营者子女入学实行优惠办法的通知》(连教[2002]39号)精神,结合连云区目前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对该区引进的博士、正高以上职称及在该区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依法属地纳税者,其子女在本区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的,在享有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入学。对驻区部队子女提供入学优先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享有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免缴学杂费,免费领取教科书。

(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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