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县 > 正文

泰州市区中小学秋学期收费标准确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记者从泰州市物价局获悉,市区中小学2012年秋学期收费政策已出台,各项目及标准皆与去年秋学期一致。其中不少双职工家庭关注的幼儿园下班后收取的托管费标准此次也已明确,每生每月收费80元。

今年7月,省物价、教育、财政三部门曾联合下发了《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该办法首次明确了幼儿园对放学后家长不能来及时接走需暂时托管的幼儿,可收取一定的托管费。

根据该办法,泰州市物价和财政部门此次对托管费的定义和收费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托管费系指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非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的16:00-18:00)向幼儿提供托管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是每生每月80元。该收费项目从今年秋学期开始执行,并且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

编辑:江教

责任编辑:陶雯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