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泰州市物价局获悉,市区中小学2012年秋学期收费政策已出台,各项目及标准皆与去年秋学期一致。其中不少双职工家庭关注的幼儿园下班后收取的托管费标准此次也已明确,每生每月收费80元。
今年7月,省物价、教育、财政三部门曾联合下发了《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该办法首次明确了幼儿园对放学后家长不能来及时接走需暂时托管的幼儿,可收取一定的托管费。
根据该办法,泰州市物价和财政部门此次对托管费的定义和收费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托管费系指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非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的16:00-18:00)向幼儿提供托管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是每生每月80元。该收费项目从今年秋学期开始执行,并且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
编辑:江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