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县 > 正文

泗阳:《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将出台

作者:赵永刚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为推进素质教育,优化教学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提升教学水平,近期,泗阳县教育局即将出台《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该办法坚持科学、客观、多元、易行、导向等原则,以学年为周期对学校进行考核。

据悉,考核内容主要有五部分:一是毕业年级学生发展水平,小学考核六年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初中考核中考成绩,重点从参考率、平均分等四方面进行考核。二是基础年级学生学业水平,考核小学三—五年级、初中一二年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重点从参考率、平均分率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三是学生特长发展水平,考核学校学生集体组队或个人代表学校参加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音、体、美、科普等活动比赛及学科竞赛等取得的成绩。四是教育科研发展水平,考核学校教育科研成绩以及教师在优课、论文、课题研究等方面的成绩。五是教育教学规范管理水平,主要考核学校围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年度教学目标以及教学六认真等实施教育教学规范管理的水平。

据该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将于今年秋季开学时执行。自今年起,该县每学年召开一次考核表彰大会,对获奖学校颁发奖牌和奖金,对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对连续两年考核获一等奖的学校校长及相关负责人予以重奖重用。凡考核在同类学校倒数二名且考核总分低于70分的学校校长当年不评先、不评优,责成相关分管副校长、相关分管主任辞职,教育局组织专门力量帮助学校分析原因,督促学校改进工作,促进学校质量提升。

(泗阳县教育局)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