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谢伟)近日,南京市建邺区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含集体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350元并从2012年起兑现到位,明年起纳入区财政预算,全区约4500名在园幼儿享有了生均公用经费,此外近8000 名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享受每年2000元助学券补贴,区财政每年新增投入2000余万元扶持区域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建邺区落实《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71号)要求,对公办幼儿园(含集体园)实行综合预算制度,2012年起对11所公办园(含街道办集体园)按照当年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的1/2兑现幼儿生均公用经费,规定幼儿园的事业收入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运行经费补助。建邺区成立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券”制度,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实现“同城待遇”。2011年起全面实施幼儿助学券制度,对符合幼儿助学券发放条件的在园幼儿每人每年发放2000元保育教育费,分两学期兑现,每学期1000元。2011学年,全区6594名符合条件的幼儿享受共计1318.8万元的助学券;2012学年,7734名符合条件的幼儿享受共计1546.8万元的助学券。2011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发放伙食费定额补助和保育教育费补助7万余元。建邺区还先后投入420万元专项经费,通过结对帮扶、携手创建,扶持6所集体园创建为省优质园。2012年将民办香山路幼儿园改制成为公办园,投入200万扶持2所民办幼儿园创建省优质园。
编辑:沈大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