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辅材料的编写出版要求,规范教辅材料的推荐、选用及代购行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编写、征订和使用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丹阳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辅材料的编写出版要求。 不得组织编写学生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未取得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的单位,不得擅自组织编写、印刷和发行各类教辅材料。
二、规范教辅材料的推荐、选用及代购行为。
三、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对于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以及从代购教辅材料中牟利的单位和个人,丹阳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定期普查、随机抽查和信访举报等有效机制,积极拓宽监督渠道,会同物价部门加强对教辅材料价格监管,会同纠风办、纪检等部门对教辅材料的管理和评议推荐工作实行严格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丹阳市教育局)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