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完善教育系统岗位管理制度,句容于日前出台了《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意见》规定:各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在专业技术岗位中,中学教师岗位分为11个等级,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分为9个等级。中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比例应当分别在85%、90%和70%以上,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5%、10%和30%。特殊教育学校可适当增加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此外,《意见》还对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岗位任职条件、岗位设置程序与管理、岗位聘用与管理、适用范围等具体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