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县 > 正文

兴化中小学校校级干部接受“阳光评议”

作者:组宣科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本网讯 日前,兴化市中小学校开展校级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工作。所有正副校长和党组织书记参加述职述廉,并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和评价。

该市中小学校召开的测评会一般有三个程序,一是由校长、副校长和党组织书记开展述职述廉,各位学校领导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本人本年度的各方面工作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既总结取得的成绩,也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明确下阶段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工作思路。二是该市教育局下派11个考核小组对述职述廉、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学校在职教职员工参与率,让学校干部各项工作接受“阳光评议”。三是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由教职工对学校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综合评价以及使用建议做出独立自主的客观评判,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与此同时,开展学校校级后备干部的民主推荐工作,为今后学校干部的选拔任用积累第一手资料,奠定良好的基础。

开展校级干部“阳光评议”工作,是兴化市委教育工委结合该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有利于增强学校干部工作责任意识,是保证广大教职工依法行使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有效途径,也是检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的重要依据。参与活动的一名校长表示,活动能“述”出责任使命 ,“评”出风清气正。

(兴化市教育局)

编辑:陈路

责任编辑:陶雯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