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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六举措”切实加强校园保安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近日,兴化市教育、公安、财政、人社等四部门在多方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针对全市校园保安队伍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工资水平低、人数配备不足、素质参差不齐、管理考核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实在的措施,以进一步加强校园专职保安队伍建设,提升校园安保水平。

一是明确保安配备数量。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按在校学生人数配备保安,1000人以下的配2名,1000人以上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

二是明确保安岗位要求。 校园保安思想素质高、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反应灵敏,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且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基础和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保安上岗时穿着统一服装,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定时或不定时巡查校园及周边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治安状况,切实维护好上、放学期间校园周边的交通和治安秩序,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三是明确保安工作时间。 非寒、暑假期间,每名校园保安人员每周工作时间为6个工作日,周六、周日至少有1名保安人员到校值班;寒、暑假期间,每校区应有1名保安人员值班。

四是提高保安经费标准。 校园保安经费包括保安人员的工资、保险、服装费和培训费等。从2014年9月份起,该市昭阳镇、开发区、戴南镇、张郭镇的校园保安经费调整为每人每年2.3万元,其他乡镇调整为每人每年2.1万元。

五是调整工资发放方式。 校园保安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工资由属地派出所按月足额发放,绩效工资每人每月300元由公安局根据学校反馈的考核等次情况进行考核发放,每半年发放一次。

六是严格保安管理考核。 校园保安实行双重管理机制,属地派出所负责对保安的指导和监督,学校负责对保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考核。考核工作每月组织一次,由学校具体负责,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年度考核累计3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校园保安由属地派出所予以辞退。

(兴化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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