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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按15%比例实施小学阶段教师校际交流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3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为切实缩小校际间师资差距,缓解城区小学择校热,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近日,仪征市出台城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教师交流方案,按不低于15%的比例,对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的教师开展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的交流,交流以6年为一个周期,期满后符合条件的继续参加下一轮交流。该方案同时明确,具备交流经历的教师在各类评比、表彰、提拔晋职、申报骨干教师特级教师中优先考虑、优先推荐、优先评选,对符合交流条件而拒不服从决定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6年内不得晋升职称,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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