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徐润福)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节日期间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的反弹回潮,8月21日,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和区委十二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坚决防止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通知具体要求做到“八禁”:一是严禁用公款购送月饼等节礼;二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三是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四是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五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六是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七是严禁出入各类私人会所;八是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通知强调: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防止用公款购送月饼等节礼问题的发生,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同时,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重申有关纪律要求,真正增强贯彻执行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模范执行各项规定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通知要求局纪委进一步加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收送实物,以网购派送、购物卡、提货卡、预付卡及异地提取等形式用公款“隐身”送节礼的行为,彻底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念。同时,加大查处曝光、执纪问责力度,对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持续增强震慑力,不断释放严肃执纪的强烈信号,确保全区教育系统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