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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学校评优评先体育工作拥有“一票否决”权

作者:周竹生 发布时间:2015-10-23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周竹生)推动学校体育科学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丹阳市教育局向全市学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任务及保障措施。

主要任务为:各学校要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建立和完善达标、测试、建档和上报工作制度。各校必须确保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5%以上、优秀率15%以上。每天至少安排一次大课间体育活动,加上当天的体育课或者体育课外活动课,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到二O一六年完成全市所有学校运动场地塑胶化。各校要至少形成一样除田径以外的体育运动特色项目,丹阳作为“篮球城市”,要求全市100%的学校必须组织好一支篮球队,并认真参加市级篮球比赛;认真开展好“校园足球”,全市所有中心小学必须组织一支足球队,“校园足球”试点学校要认真参加市级以上校园足球比赛。学校按上级规定规范测试程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教育局每年将对各校测试情况和结果进行抽查调研,并将结果与学校考核挂钩。

保障措施为:开齐上好体育课程。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方案》,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三至六年级和初中各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高中每周2节体育课。按照要求认真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让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技能。认真实施推进阳光体育活动。各学校要把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向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学校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阳光体育活动。

加强学生体育社团建设,组织各种体育项目兴趣小组,定期不定期举办各类项目比赛、运动会、体育文化节等,使校园群众性体育活动蔚然成风。鼓励因地因校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简便易行、效果明显的运动项目,巩固和发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水平。积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特别要重视培育体育特色项目,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落实和完善体育特长生的招生政策,普通高中在招生时进一步规范体育特长生的招生方法,形成高水平运动员升学的“绿色通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教师结构调整,本着“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配齐专职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体育教师,达到省定标准。完善体育设施建设。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配足、配齐体育器材设备。

学校体育工作要实行“一岗双职”工作制度,体育教师负责体育课堂教学和体育业余训练,班主任要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认真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课外活动和阳光体育活动。根据《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研究制定和实施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办法,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建立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定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教育局每年将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并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相关规定,不按国家要求开设或挤占体育课程和阳光体育活动,造成学生身体素质下降的学校,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和《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学校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丹阳市教育局)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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