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记者 徐保卫 通讯员 甘晓妹)元旦放假期间,每天一大早,家住徐州高级中学附近居民就三五成群的来到学校,他们在操场内或散步,或打羽毛球,显得轻松自在。去年以来,徐州市教育局联合市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对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进行积极论证调研,并出台了《关于局直属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从2015年1月1日起,徐州市区首批徐州市第三中学、徐州市王杰中学、徐州市科技中学等10所中学体育设施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学校寒暑假期间向社会开放。开放学校根据社区开放对象需求制定,开放日每天不低于8小时。
记者从徐州出台的文件上看到,对学校开放范围作了明确界定:学校体育设施主要是指具备开放条件的中等以上学校用于体育教学、训练、竞赛、课外体育活动的室内外体育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学校操场、运动场等室外体育设施均应免费开放;学校游泳馆、篮球馆等室内体育设施可报物价部门核准后适当收费开放。
目前,学校体育设施暂时在为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开放,以后开放学校在不影响教育教学和社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逐步过渡到早、晚时间向社区居民开放,积极为市民健身活动提供便利。
对开放对象,该市从安全角度主要确定为初中以上学生、社区居民。初中以下学生进校锻炼需有监护人陪同,并负责其人身安全。开放对象应持有效证件经验明身份后到开放场馆活动。单位、社会团体需要集体前往学校场馆参加健身或比赛的,经学校同意,持介绍信和个人社保卡验证身份后在约定时间段内开展活动。学校要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规,做好开放对象的个人信息隐私保护。
“开放期间,学校除在醒目位置公示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制度规定,还对设施暂停开放应提前告知,对进校活动者人身安全、财物保管等给予善意提醒等。学校根据校园体育设施客观实际做出人数限制,在总限额内动态调整”。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王胜勇处长介绍说。
新近出台的《意见》也明确了学校体育设施管理主体为学校。开放学校应制定开放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更新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保障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顺利实施。学校可成立校园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协调委员会,由校方、社区机构、社区居民代表、辖区派出所等方面组成,负责协调处理好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的相关问题。
开放学校在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开放场地设施设备良好运行的前提下,被开放对象在开放现场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由伤害者个人承担。开放学校需承担责任的,市财政统一购买“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公众责任险”,由保险公司承担赔付。
据了解,市财政每年还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经费主要用于开放设施建设(包括隔离栏、安保系统、门禁系统)、设施设备更新维护、日常运行、公共责任险等。
(徐州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