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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宝应:完善安全稳定责任体系工作机制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3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近期,扬州市宝应县教育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了系统安全稳定问题,出台了《关于完善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责任体系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一是进一步强化领导,明晰责任。 在教育局层面,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执行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稳定“一岗双责”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综合监管组、校舍安全管理组、公共卫生安全组、电教设备安全组、信访处置维稳组、突发事件处置组六个专项工作组,明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专项工作组的具体职责。在基层学校层面,进一步强调其对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对未履行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直接责任。

二是进一步规范制度,完善机制。 建立健全六项制度:其一,例会制度。局党政联席会议每月听取一次系统安全稳定情况报告,研究处置重大问题;分管领导牵头每逢单月面向各镇区、每逢双月面向机关和县属各学校(园)召开一次安全维稳形势分析会,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讨解决办法、改进方法;各单位定期分析安全稳定情况,排查消除安全稳定隐患,努力使安全稳定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其二,预警制度。及时通报相关信息,提醒系统上下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其三,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定期、不定期对分管条线进行检查;局安保科正常组织“飞检”;安全稳定管控片区每月组织一次检查指导;各单位常态抓好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隐患。其四,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校园安全维稳事故、事件,必须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相关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信息倒流。其五,处置反馈制度。每起安全维稳事故、事件处置结束后,均形成详实报告呈报上级有关领导。其六,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忽视安全维稳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维稳职责而导致安全稳定事故、事件的,对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并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进一步强化协作,严明要求。 首先,严格“一岗双责”。 层层落实安全稳定责任,真正形成全员参与、全员定责、全员管理的系统安全稳定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其次,强化绩效考评。教育局坚持对安全稳定工作既作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又实行单线考核、专项奖惩。各学校(园)坚持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范畴,直接与绩效工资、表彰奖励挂钩。再次,凝聚工作合力。积极争取、主动协调,征得公安、消防、卫生、工商、文广新、城管、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社会团体的关心支持,进一步办好家长学校,强化家校联系,大力营造更加良好的育人环境。内外发力,齐抓共管,为持久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扬州市宝应县教育局)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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