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蒋刚)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发展和全面普及,根据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通知》(徐教基〔2015〕7号)精神,2015年春季学期起,沛县中小学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在中小学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使学生学会学习和生活,正确认识自我,提高自主自助和自我教育能力,增强调控情绪、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各学校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抓紧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课程开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认真研究确定本校心理健康教育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上课表、进课堂,确保课时。县教育局将对各校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实施范围: 全县各镇中心小学、中学,各民办学校,县直各学校(含中职学校)。其他学校可参照执行。
3.实施时间: 从201 5年春季学期开始,各中小学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列入课表,并按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组织实施教学。
4.课时安排: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每两周一个课时。所需课时,义务教育学段在地方课程课时中安排,高中学段在综合实践课程和校本课程课时中安排。提倡采取“1+X”的方式。“1”即两周一个课时进课表;“×”即每天安排固定时间开放心理辅导室,组织团体辅导、个体辅导、拓展训练、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5.教材选定: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统一使用徐州市教育局组织编写的《学生心理成长自助读本》。教材按年级编写,小学6册,初中3册,高中3册。教材由县教育局统一征订,循环使用。所需经费由各学校承担。
6.教师配备: 有心理咨询师资格教师的学校,要安排其担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设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原则上每1000名学生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可由其他学科教师兼任,建议优先安排优秀班主任兼任。已经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学校,可按原定师资配备情况落实课程计划。
7.课程评价: 心理健康教育是地方必修课程,在学生完成规定课时的前提下,对学生实行以考查为主要形式的学业评价,不参加试卷考核。小学的评价结果计入学生素质报告单,初、高中学生的评价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教师实行以评优课、研讨课、示范课为主要形式的业务考核。
8.很抓教师培训: 全县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鼓励、支持相关教师外出参加培训进修、组织开展校本培训等,提高专业技能;要鼓励,支持教师通过多种渠道的培训学习,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鼓励学校聘用社会各界专业人员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尽快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有较高水平的师队伍。县教育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活动。
9.保障教师待遇: 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活动要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评价。教师在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示范课,科研论文评选等活动中获得的的奖励,要与其他学科同等对待;心理健康教师在评优评先、职务评聘等方面享受同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开设,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开发学生的心理潜能,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减少和避免各种不利因素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培养身心健康、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沛县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