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学前教育专业学制5年,计划培养20名
●小学教育专业学制7年,前5年为专科阶段,后2年为本科阶段,计划培养11名
●一本批次高校师范类专业计划培养11名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马利丽)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14〕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通知》(教师厅〔2014〕5号)要求,经扬中市政府同意,从今年起扬中将实施免费师范生培养项目。近日,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中市财政局和扬中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扬中籍优秀初、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类专业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免费师范生招收对象为扬中籍优秀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苏州高等幼儿师范学校、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相关师范类专业并被录取,且中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90%;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类专业并在一本批次院校录取。每年报考专业和名额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教师队伍结构情况确定,若同一专业录取人数超过规定名额时,分别按中考、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
扬中根据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着眼长远,未雨绸缪,合理编制了2015年免费师范生招生专业和计划。2015年,扬中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的专业和计划为:小学教育(综合文理)5名,小学教育(音乐教育)2名,小学教育(体育教育)2名,小学教育(美术教育)2名。实施的是“5+2”专本分段培养模式。
扬中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苏州高等幼儿师范的专业和计划为学前教育20名。学制为五年制专科。
扬中籍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一本批次高校的专业和名额为:语文3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历史1名,地理1名。
《办法》明确指出,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市政府学习资助金(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师范生在本市教育系统就业后,应遵循本市教师管理相关规定,并在本市连续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5年,鼓励终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据了解,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免费师范生实行单独批次提前录取。凡被录取的考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到市教育局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填报高考志愿前后向所在高中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教育局进行审核。高考录取后凭本科第一批次院校师范类专业录取通知书到市教育局经审验后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
为推进落实《办法》,扬中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会同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统筹协调,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文件内容,解读文件精神,鼓励扬中籍优秀初、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三是认真指导学生填报好中考志愿、高考志愿,签订《扬中籍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类专业资助协议书》;四是与培养师范院校共同制定免费师范生的培养方案和管理办法,选派优秀教师授课,加强职业理想和师德教育,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
(扬中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