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近日,扬州高邮市政府出台了《高邮市学前教育五年(2016——2020年)行动计划》,坚持公益普惠、政府主导、内涵发展、创新推动,并出台了《2016——2020年全市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定》等配套文件,从优化资源结构、健全制度保障、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管理质量四个方面着手,努力提高学前教育现代化实施水平,确保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明显提升,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努力开创该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优化资源结构方面明确新增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省级优质园的标准一律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到2020年,每个镇至少配建一所省优质公办中心幼儿园,全市省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90%。根据目前全市城市化建设的需求,计划逐步新建幼儿园6所(城区3所、农村3所),改建幼儿园6所(城区2所、农村4所),计划投资7500万元。并根据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大力推进农村幼儿园园舍、保教设施、安保器材的升级改造,保障留守儿童入园。
健全制度保障方面明确完善政府投入、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市、乡镇(园区)教育事业费财政预算,加大市、乡镇(园区)两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从2016年起,每年按照公办省优质幼儿园600元/生,扬州市优质园500元/生, 民办省优质幼儿园400元/生,民办市优质园,300元/生的标准安排学前教育预算内补助经费,用于扶持学前教育发展。同时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公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园建设,开展教研教改活动、表彰奖励、师资培训,以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就读给予资助等。
强化队伍建设方面明确每年新招聘的教师计划中安排10%的比例专项招聘幼儿教师。到2020年,幼儿园公办教师比例不低于60%,所有幼儿园均按标准配齐配足保教人员。继续开展免费男幼师招生和就业安置工作,到2020年力求每所中心乡镇公办幼儿园至少有一名男幼师。到2012年底,专全市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100%。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由市编制部门完成办理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登记手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公办园编外教师、民办园教师与公办园在编教师享有同等的继续教育、职称评聘和评优权利。
提高管理质量方面明确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健全信息公开和动态监管机制。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提高保教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建立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市教育部门配备学前教育专、兼职教研员,专人负责指导学前教育教科研工作,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依托幼儿园和社区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
据悉,围绕第一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该市对照硬件建设、队伍建设、早期教育和教育经费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先后投入6920万元,成功回购了11所乡镇中心园、按省级优质园标准新建了7所幼儿园、改(扩)建了6所幼儿园。目前,全市共有成型园4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39所,民办园8所(含普惠性民办园6所)。其中,省优质园37所,市优质园11所,省优质园比例已提升到77%,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8.49%,并顺利通过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现场验收。年底,该市还将专题召开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第二期五年行动计划,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按年度完成目标任务。
(高邮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