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县 > 正文

兴化:五项举措加强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25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近期,兴化市教育部门与该市财政部门开展充分调研、协商,制定出台《兴化市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规范校舍维修工作程序。

  该办法明确了兴化市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和管理职责:教育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资金下达;教育局会同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建立全市中小学校舍维修项目库,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项目资金预算,报市政府批准,同时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明确指标下达、项目申报、招标组织、合同签订、工程管理和绩效考核程序;明确基建财务管理、资金拨付、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流程;明确校舍维修跟踪监督检查责任落实,严格施行责任追究制度。

  下一步,该市教育局将会同财政、住建等部门对全市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进行逐校逐项核实、登记造册并建立项目库,实行部门之间联网,共同规范管理好校舍维修改造工作,为该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必要保障。

  (兴化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周灵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