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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认真开展2015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

作者:刘圣军 发布时间:2016-01-08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圣军)为进一步规范新沂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1月4日至6日,新沂市教育局集中开展2015年全市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

  为保证学时认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新沂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确保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领导。专门召开学时验审筹备会议,安排布置学时认定工作;二是严格程序。首先由各校对2015年本校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毕业证书、培训证书、结业证书、成绩证明、成果鉴定书、著作论文等原件进行初审,然后送至新沂市教师进修学校审核、认定。三是严格审查。在审核认定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培训前备案、培训中检查的情况,培训后的成绩,及时规范地审查参训教师提供的各类证书,仔细核查学习时间。四是严格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证书等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通过材料审查、导入系统、网上审核等环节,严格规范操作。

  截至目前,通过《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平台,已基本完成全市公办学校近万名教师的学时认定工作,累计认定学时6万余项。

  据悉,自2013年起,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逐步实现网络化登记管理,教师培训以5年为周期,总学时不低于360学时,其中县级以上培训学时不少于180学时。由县级教师培训主管部门对培训机构和学校登记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未经网络登记的培训学时,《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将不予记录。

  (新沂市教师进修学校)

责任编辑: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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