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县 > 正文

南京公布新学期教育收费标准

作者:刘颖 发布时间:2016-02-20 来源: 中国江苏网

  昨天,南京公布2016年春季新学期教育收费标准,制定了统一的教育收费公示表(详见图表)。如果家长在缴纳费用中有疑问,可拨打南京市物价局12358或南京市教育局83639945、83639901咨询投诉,也可根据各校公示表中公布的区物价局、区教育局电话进行咨询投诉。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为家庭困难学生准备了绿色通道。低保家庭、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特困职工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孤残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南京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均可免除学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困难幼儿,保育教育费按实际收费标准免除50%。同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小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高中和中职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校申请相关减免和补助。

责任编辑:陈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