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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制定履职行为底线 为教师和校长立规矩

作者:徐 鹏 发布时间:2016-03-08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徐鹏)近日,涟水县教育局出台印发了《涟水县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三十条禁令(试行)》(下称“禁令”)、《涟水县中小学校长十严规范(试行)》(下称“规范”)。

  为规范全县中小学教师、校长履职行为,为深入贯彻落实涟水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精神,为涟水教育“一年打基础、三年求突破、五年进前列”目标提供纪律保证,县教育局邀请省市教育专家、市县行风监督员,依据有关规定,制定了《禁令》《规范》,同时将《禁令》《规范》草稿印发各基层学校,广泛征求教师和校长意见,县教育局对征求的意见进行梳理甄别,进一步充实完善《禁令》《规范》的内容。

  《禁令》《规范》的施行,有效地提高了教师工作的效率,最大限度规避校长权力运行的风险,让教师履职有“禁令”,校长管理有“规范”。

  (涟水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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