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市县 > 正文

高邮:“离燕归巢”迎来学前教育春天

作者:董康 秦金星 张伟芳 发布时间:2016-04-29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教育报》

  为留住优秀幼儿教师,高邮市教育局将提升幼儿教师尤其是编外幼儿教师收入水平作为“一把手工程”。2016年,该市编外幼儿教师工资增幅达45%,教师们纷纷回来了——

高邮:“离燕归巢”迎来学前教育春天

  ■本报记者 董康 通讯员 秦金星 张伟芳

  高邮市车逻幼儿园是该市一所普通的乡镇幼儿园。今年3月初,该园前两年提前离岗的3名教师陆续向镇教育中心校提出申请,要求回园工作。这是该市教育部门紧抓机遇,切实提升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增强幼教职业吸引力的明证。据统计,2016年初,高邮市事业编制外幼儿教师工资全部按新标准落实到位,人均年增资15000元,平均年收入达48000元,增幅高达45%。截至目前,该市共有28名提前离岗的教师提出了回园申请。随着幼儿教师的纷纷回归,高邮市幼教事业发展迎来了春天。

  留住优秀幼儿教师

  提高待遇是首要任务

  看着3名教师要求回园工作的申请,车逻镇教育中心校校长陈庆林想起当时她们要求离职的情形:2013年至2015年,3名教师或因身体原因,或因家庭原因,先后申请提前离岗。近年来,幼儿教师选择离职的现象在高邮市其他幼儿园也时有发生。汤庄幼儿园园长周全红已经从事幼教工作30多年,她说:“幼儿教师工作时间长、压力大,原本就很辛苦。加之物价上涨、工资待遇跟不上消费水平,部分教师离职也不难理解。”

  高邮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工作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市公办幼儿园目前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6个,仅占全市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的12%。2016年以前,全市编外幼儿教师的工资主要依靠收取幼儿保育费来支付,每人每月平均只有2700元左右。与不断上涨的物价水平相比,编外幼儿教师的工资水平明显偏低、增长偏慢,他们要求提高工资待遇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幼儿园留不住教师,更留不住优秀的年轻骨干教师,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市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的最大瓶颈。”该市一位幼儿园园长这样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面对这样的困境,高邮市教育局局长陆鹏海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明确指出:“重教不忘幼教,尊师不忘幼师。要留住优秀幼儿教师,提升幼师待遇是首要任务。”

  全力争取乡镇支持

  让幼儿教师“离燕归巢”

  2015年下半年,高邮市印发《学前教育第二个五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编外幼儿教师的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公办教师工资标准的三分之二”。紧接着,该市教育局又配套出台《幼儿园自聘教职工工资待遇指导意见》,明确编外幼儿教师新工资标准由“资格工资”“工教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并按规定为编外幼儿教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同时,该市还建立了包含编外幼儿教师在内的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晋升机制。

  给编外幼儿教师涨工资,钱从哪里来?陆鹏海把目光放在了乡镇党委、政府身上。对于原本经济情况就不宽裕的高邮市各乡镇来说,拿出这笔钱并非轻而易举。为破解这个难题,从2015年11月开始,陆鹏海带领分管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跑遍全市13个乡镇(园区),与各党政主要负责人逐一沟通,最终得到了乡镇党委、政府的一致理解和支持。经协商,市教育局和各乡镇(园区)达成共识,在留足幼儿园公用经费的前提下,测算幼儿教师工资总额,不足部分由乡镇(园区)财政予以补足。

  据统计,高邮市13个乡镇每年至少投入934万元,用于提高编外幼儿教师工资待遇。编外幼儿教师待遇低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一批幼儿教师“离燕归巢”,为高邮学前教育发展注入了“强心剂”。

  关注个人专业成长

  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

  界首镇幼儿园教师刘云是高邮市2015年新分配到位的5名男幼师之一。

  他告诉记者:“市学前教育工作室给我们每个人安排了一位师傅,每位师傅都是高邮学前教育的领军人才,这为我们更快地成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2015年,高邮市专门成立学前教育工作室,通过名师示范教学、现场指导、专题研究、观摩考察等形式,对全市幼儿教师进行全方位、跟踪式培养,引领幼儿教师专业成长。

  为激发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积极性,高邮市教育局启动了“编内编外”幼师职称评审工作,让编外教师和在编教师一同参加职称评定;将培训资源向学前教育倾斜,以训代培、以考代培,鼓励幼儿教师开展学历进修。目前,高邮市幼儿园园长、保育员、保健教师均实现持证上岗,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获大专以上学历者84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6%,其中有448名幼儿教师获得本科学历。

  “近日,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园教职工的职责任务、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陆鹏海表示,“在这样的背景下,留住‘人心’,才是留住优秀幼儿教师的根本。今后,我们将更加关注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待遇提升,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从事幼教职业的尊严、快乐和幸福。”

责任编辑:陈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