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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

作者:姜连涛 发布时间:2016-06-14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姜连涛)近日,国家教育部下发《关于公布第六批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第四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函[2016]10号),宝应县被确定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

  为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教育部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第四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的遴选工作。经宝应县积极申报、扬州市教育局督查指导、江苏省教育厅大力推荐,教育部结合该县社区教育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最终研究并确定该县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

  教育部同时指导提出,宝应县要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工作,以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形成学习型社会为目标,以提高居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职业技能为宗旨,以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制度为着力点,统筹城乡社区教育的发展,以发挥好社区教育在服务居民教育学习需求、促进社区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宝应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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