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近日,扬州市教育局下发《扬州市市直学校课桌椅管理使用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扬州市市直学校课桌椅管理,强化课桌椅日常维护、添置更新和采购工作,以更好地整合资源、节约资金,提高课桌椅使用效益。
加强课桌椅日常使用管理。一是学校负责课桌椅日常使用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把课桌椅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范畴。规范做好课桌椅登记、使用、维护等工作,每学期定期对课桌椅进行检查、维护,维修经费在学校办公经费中列支。二是课桌椅在教室里的排列密度要合理。最前排课桌前缘与前面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m,最后排课桌后缘与前面黑板的水平距离不超过9m。教室最后设不小于60cm的横向走道。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小于55cm。课桌端部与墙面的距离不小于12cm。每学期应定期对学生座位进行合理调整。三是加强学生文明使用课桌椅教育。运用多种形式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物,养成文明使用课桌椅的良好习惯,禁止各种损坏课桌椅的不良行为,延长课桌椅使用寿命。四是分类处理破损课桌椅。分类鉴定,不具备维修价值的课桌椅由学校按固定资产管理程序进行核销报废;淘汰但经维修后尚可继续使用的,由学校安排至本校其他功能室使用;需要调剂或赠送他校的,报市教育局统一处置。
加强课桌椅添置流程管理。一是界定课桌椅使用状态。根据市直学校课桌椅使用现状,已使用10年以上且无维修价值的课桌椅,或者未满10年,但经专家实地论证为已损坏且无维修价值的课桌椅,确定为“可更新的课桌椅”;因学校招生人数增加产生的新增需求,确定为“可添置的课桌椅”;不论使用年限,有损坏但维修代价较小的课桌椅,确定为“可维修的课桌椅”。二是制订课桌椅新添和维修方案。市直学校在春学期末报送“可更新的课桌椅”、“可添置的课桌椅”和“可维修的课桌椅”三类数据,市教育局电教馆、财审处成立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鉴定,并与学校共同拟定更新、添置和维修方案。三是形成课桌椅新添预算。市教育局电教馆、财审处根据拟定的方案初步确定课桌椅更新、添置预算,并报局办公会研究。更新、添置经费由市教育局统筹列入年度预算,民办学校经费自行安排。
加强课桌椅采购管理。市直学校新添课桌椅实行集中统一采购。一是严把课桌椅采购标准关。拟采购的课桌椅尺寸规格与技术要求应严格按照《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3976-2014)执行。二是严把课桌椅采购程序关。招标前将课桌椅的采购方案上网公示,接受潜在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公示环节结束后,通过规范的招投标程序确定课桌椅供应商,由相关学校与其签订采购合同。三是严把课桌椅采购验收关。供货结束后,相关学校应根据合同先对采购的课桌椅认真进行验收,市教育局电教馆、财审处再组织专家进行履约验收。验收报告作为付款的必备依据,相关学校严格按照合同付款。
(扬州市教育局)